各系部:
根据吉林省学生资助中心下发的《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我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工作。请各系部严格按照《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规定要求及学院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学院规定与国家规定不一致时以国家规定为准)。评选工作务必规范严谨,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
全院名额30人,金额5000元(一次性发放)。
1、名额分配:大约为各系老生人数的0.3%,具体人数以实际通知为准。
2、评选范围:2017级、2018级高职学生(不包括五年一贯制)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困难认定的)。
3、评选依据:《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第三、四章。
4、评选材料上报要求: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2018-2019学年全部学习成绩及所在系部排名;
在校期间获得的各类奖项、资格等级证书等证件的复印件。
系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电子版、纸质各1份)
5、国家励志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不兼得。
二、国家助学金
全院第一批名额194人,金额3300元/年(分两学期发放)。
1、名额分配:大约为各系老生人数的20%,具体人数以实际通知为准。
2、评选范围:我院经过家庭经济困难认证的在读学生(不包括五年一贯制)
3、评选依据:《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助学金管理办法》
注意:助学金评选以家庭经济困难为主,不与学习成绩挂钩。
4、评选材料上报要求:
《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系国家助学金汇总表(电子版、纸质各1份)
三、以上资助评选工作请各系部认真对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选材料以系部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结点上报,由学生处审核汇总报学院审批后,出红头文件报省资助中心审批。
四、上交时间:2019年11月4日15:00前,3号楼3楼A307室。过期不交按没有符合人员处理。
学生处
2019年10月11日
附件: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doc
2、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
3、 系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
系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xlsx
4、 系国家助学金汇总表
系国家助学金汇总表.xlsx
5、学院相关管理办法见2019版学生手册P36、P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