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精神,给学生提供社会实践锻炼的机会,现招聘勤工助学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应聘条件
1、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
3、生活简朴,无不良嗜好。
4、勤奋学习,积极向上,学有余力。
5、吃苦耐劳,有较强的责任心。
6、前一学期受过纪律处分或两门以上课程成绩不合格者,原则上不安排上岗。
7、每位学生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8、自愿申请、扶困优先、竞争上岗。
二、招聘流程
1、应聘的学生根据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和自身情况填写《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附件2)。
2、辅导员初审,系部审核通过后上报学生处。
3、学生处审核通过后推荐至用人部门。
4、用人部门集中培训、上岗。
三、考核及酬金发放
1、各用人部门负责考核勤工助学学生的工作情况,考核不合格的学生讲取消其勤工助学资格。
2、由各用人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于每月最后一周周三11时前(如本月无周三,在本月最后一个工作日11时前),统计学生工作量计算报酬,报领导审批,核算勤工助学学生当月工作量,报批后发放勤工助学酬金。
3、勤工助学时长每月不应超过40小时,每小时8元。
四、其他
各系部将学生提交的《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汇总后,于12月13日前报送至学生处2(3号楼A307)。
五、附件
1、岗位设置及用工要求
附件1-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及用工要求.xlsx
2、《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
附件2-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doc
学生处
2019年12月10日